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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法学院2022年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作者:时间:09-16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招生专业

在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报考。

二、工作程序

(一)外校学生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考生须为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预期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2年推免生的推荐资格。

3.申请人必须符合所在高校所在专业推免条件,获得所在高校的书面推荐证明,且申请人的专业年级排名原则上须在本年级前20%。可优先考虑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的申请人。

(二)考生报考

1.报考要求:

法学接受本科是相应非外语专业或本科是外语类专业的学生申请,鼓励本科是小语种/非通用语种专业的学生申请。

2.推免生考试的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北外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平台→“推免生报名”https://yjsxt.bfsu.edu.cn/zsgl/

2)所有考生(包括北外本校获得推免资格且报考北外研究生的考生、外校考生)报名时间:9月13日10:00-17日17:00。

说明:所有考生可且仅可申报北外一个专业方向的推免研究生,以考生最终填报报名信息为准。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后,学院根据接收推免生条件审核考生网报信息,进行推免考试资格评定,审核确认准考名单后于9月21日前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准考名单。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可参加法学院组织的线上考核。

申请人在我校推免生网报系统(https://yjsxt.bfsu.edu.cn/zsgl/)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推免排名(申请人在本科就读高校同年级所有该专业的学生总人数中的排名)”等,须与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致,也须与9月底本科学校向教育部的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上报的信息一致,否则为信息造假,等同于作弊,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考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关于资格审查:

2021年9月18日中午12点前请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生成一个PDF文件发到法学院邮箱 law@bfsu.edu.cn

考生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学生证原件:每学期均要注册;

3)本科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及专业排名证明原件。

5)个人手写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考场规则

6)其他所获奖项证明

以上材料按照1—6的顺序要求生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law@bfsu.edu.cn;文件命名规则为:本科所在高校+姓名+报考专业,邮件名同文件名。

考生需要在9月22日之前完成网络设备搭建。法学院工作人员将于9月22日与每位考生逐一进行视频资格审查以及考试平台调试工作,考生须将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材料原件在视频镜头前手持出示,学院工作人员将截屏保存以备核对。

说明:资格审查,平台调试以及网络远程专业笔试及面试主系统和辅系统都为腾讯会议。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推免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9月23-24

笔试:9月23日上午笔试 8:30-1030

面试:923日下午-24日全天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考试安排在公布准考名单前后在学院网站发布。考试日期等安排,如有变化以学校规定为准。

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须线上缴纳考试费100元。(缴费时间及方法见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

(五)考试办法

推免考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结构及背景等。考试采用线上考核形式。

推免考试包括线上笔试和线上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接收录取

考生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考生在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后方完成拟录取手续(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限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凡参加2021年7月法学院的云端研学活动并进入拟录取范围的考生,同样须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我院给进入拟录取范围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接受并回复该通知的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限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七)拟录取推免生入学前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必修课、限选修课不及格;

3.因违法受到任何法律处罚;

4.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6.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格或取得学籍者,公示期间被举报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


(八)2022年推免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2022年推免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2022年推免网络远程考试诚信承诺书、以及答题纸式样,请到法学院官网/下载相关附件。


三、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2022年研究生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校公布2022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法学院电话:010-88818137010-88814525

法学院网址:https://sl.bfsu.edu.cn/

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010-88816244(传真)

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纪委办公室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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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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