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2020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继续执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高度重视并做好研究生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工作,顺利、高效地完成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依据《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初试成绩排序办法:
根据所报考的专业及相关专业具体要求,按初试总分排序。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地点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主要包括考生资格审核和网络远程面试(含外语口试)两大部分,未参加上述任一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所参加复试各环节成绩无效。复试为百分制。
1.考生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电子版)
a)身份证正反面;
b)准考证;
c)学位学历证明(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及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海外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d)考生诚信承诺书及考场规则确认单
e)其他材料(详见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复试办法,包括各专项计划证明材料、加分证明材料等)
请考生于5月17日前将以上材料扫描件以PDF或图片形式发送至 law@bfsu.edu.cn
邮件命名方式为“审核材料-姓名-学院-专业”。
2)资格审查(视频形式)
工作人员将于5月18日-19日以电话形式与考生约定时间来进行视频连线,审核考生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请考生在复试这段时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网络远程面试
1)
日 期 |
时 间 |
专 业 |
5月20日 |
8:00-8:30 |
国际与区域安全学 |
5月20日 |
8:30-12:00 14:00-18:00 |
国际法学 |
5月20日 |
8:00-9:30 |
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 |
5月20日 |
9:50-12:00 |
民商法学 |
5月20日 |
14:00-18:00 |
知识产权法 |
5月21日 |
8:00-10:00 |
专业硕士(法学) |
5月21日 |
8:00-12:00 14:00-18:00 |
专业硕士(非法学) |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提前候考。
2)远程设备、系统使用及考场环境布置要求详见附件《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2020年硕士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3)工作人员将于5月18-19日期间以电话形式与考生约定时间,以视频连线的形式测试考生端远程设备运行情况,并检查考生端面试环境是否符合上述须知要求。请考生在复试这段时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3.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水平、科研和创新能力及应用实践综合素质。
复试考核方式包含以下内容:
网络远程面试(含外语口试):时间约20分钟/人。
4.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注:
(1)所有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考生的名额单列计算,不与非专项计划的考生排序。
(3)如果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考生,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这两名同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两名考生均不予录取。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院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院系联系电话:010-88814525,010-88818137;
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6246;
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纪委办公室: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法学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