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法学院
2020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根据《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2020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要求》等文件的内容和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接受推免的专业
法学院2020年拟接收推免的专业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各专业可接收的推免生名额原则上在招生简章上拟招生人数的30%—50%之间。
二、工作程序
(一)外校学生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名额;
(2)申请人必须符合所在高校所在专业推免条件,获得所在高校的书面推荐证明,且申请人的专业年级排名原则上须在本年级前15%。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者,排名限制可适当放宽。
(二)考生报考
1、我校各专业报考要求:
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接受本科是相应非外语专业或本科是外语类专业的学生申请,鼓励本科是小语种/非通用语种专业的学生申请。
2.推免生考试的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北外研究生院网站“推免生报名”http://graduate.bfsu.edu.cn;
(2)所有考生(包括北外本校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外校考生)报名时间:9月9日10:00—15日17:00。
说明:所有申请人可且仅可申报北外一个专业方向的推免研究生,以考生最终填报报名信息为准。
(三)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接收推免生条件审核申请人网报信息,审核确认准考名单后于9月17日前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准考名单。
申请人在我校推免生网报系统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推免排名(申请人在本科就读高校同年级所有该专业的学生总人数中的排名)”等,须与现场确认时交来的证明材料一致,也须与9月底本科学校向教育部的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上报的信息一致,否则为信息造假,等同于作弊,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时间及地点:
9月20日上午9:30——11:30专业笔试,地点: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西院综合楼513室;
9月20日下午13:00——18:00专业面试,地点: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西院综合楼1108室(法学硕士);西院综合楼510室(法律硕士)。
2.考生务必准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3.复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提交专业排名证明原件、本科成绩单原件,并缴纳复试费100元。
法学院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9月20日上午8:00——9:00;地点: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西院综合楼1108室。
(五)复试办法
复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的法律外语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结构及背景等。
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核,总分100分,面试考核总分100分。
复试总成绩包括:笔试(专业基础)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说明: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接收录取
1.履行网报手续:
2019年9月28日—29日,所有校内外获得本人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
凡参加我校2019年7月“国际组织学院”夏令营及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夏令营并进入拟录取范围的考生,同样须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
2.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人的推免排名、推免资格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向通过审核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收并回复该通知后可获得复试资格。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限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3.网上确认录取手续:
在笔试、面试成绩都及格的前提下,学校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包括各专项计划)。
我校将于9月30日前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此次推免生拟录取结果,并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上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接受并回复该通知的考生进入正式录取名单(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限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10个工作日,上报教育部。
我校将向参加我校2019年7月“国际组织学院”夏令营及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夏令营并进入拟录取范围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接受并回复该通知的考生进入正式录取名单(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限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七)被录取推免生入学前若发现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被推荐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被推荐人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必修课、限选修课不及格;
(3)被推荐人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因违法受到任何法律处罚;
(4)被推荐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被推荐人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6)被推荐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格或取得学籍者,公示期间被举报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
三、联系方式:010-88818137。
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法学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