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法学院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理论中心组成员米良、郭向华、张燕龙、王文华、郑曦、董念清参会,会议由党总支负责人、院长米良主持。
米良表示,《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本次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他指出,全体党员要深刻认识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切实增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王文华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强化纪法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形成纪法合力,保证了党纪的严肃性。《条例》对于提升党员的纪律意识和纪律修养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法学教师,在学习与工作中要自觉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仅严格要求自己,遵规守纪,树立底线意识,还要严格要求党员学生,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
郑曦结合《条例》第五十条、五十二条、七十三条谈了学习体会。他表示教师党员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教学、学术交流活动中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注意一言一行,严格遵守党规党纪。
郭向华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本次《条例》修订,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全面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完善了党的纪律规范。《条例》的颁布,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在生活和工作中认真学纪明纪,自觉遵规守纪。
张燕龙、董念清分别结合业务工作谈了学习体会,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将学与做结合起来,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