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我院刘静副教授合作完成国内首个《个人破产法》学者建议稿

作者:时间:04-02

近日,由我院刘静副教授与深圳大学法学院齐砺杰副教授主持的《个人破产法》学者建议稿征求意见版完成。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人破产制度亟待建立,国家相关立法活动正在进行中。为了推动我国《个人破产法》的立法进程,我校法学院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在学院领导的支持推动下及时开展了研究工作并于近日完成建议稿。这是国内第一个《个人破产法》学者建议稿,共11187条,计38000余字,为我国学者及立法部门提供了首个参考文本,将会对《个人破产法》的制定发挥积极作用。

项目组成员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研修学者课题“个人破产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和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问题研究”项目,奔赴广西高院、台州中院、温州中院等法院调研,得到了全力支持和配合。

该项目是发挥我校研究中心智库功能、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理论成果,也是法学院拓宽与实务部门合作渠道、推动学术创新与繁荣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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