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党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11月26日上午进驻法学院党总支开展巡查,并召开了巡查动员会。
第三巡察组组长、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李正玉作动员讲话,对巡察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巡察对象、方式方法等作出了明确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是学校党委对各党总支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巡察组要坚持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依规依纪开展巡察监督,查找政治偏差,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求法学院党总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做到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齐心协力完成好此次巡查任务。巡察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进行问题整改,坚持将落实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建设。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米良代表学院汇报了党总支巡察自查情况,并作表态发言。米良同志表示,学院党总支高度重视本次巡察工作,将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巡察组开展工作,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巡察组全体成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等参加了会议。动员会后,巡察组还开展了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