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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刘静老师做客央视财经栏目评论《个人破产法》

作者:时间:09-09

 近日,我国深圳市出台了国内首部个人破产条例,标志着我国已开始尝试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的深圳,历来走在改革开放的前沿,这次出台这个地方性法规,将为我国全国性的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试水探路,将对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产生重要影响。

 9月2日,央视财经频道《央视财经评论》以《个人破产法究竟保护谁》为题,邀请我院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静副教授作专题评论。刘静老师分析了从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认为个人破产制度对我国市场主体的规范、营商环境的净化、保护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势在必行。她在评论中指出:我国的债务构成比较复杂,一是我们经历了一个民间借贷非常繁荣的时期,利率水平偏高;二是多年经济高速发展,累积了大量复杂的债务问题。此次启动个人破产条例的立法和实施,不仅是解决个人债务问题,也是在解决改革开放以来遗留的很多债务和制度方面的缺陷或者空隙的问题。同时,她认为,人性始终在善恶之间摇摆,关键要看制度的能力。好的制度,能够使人驱恶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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